墜愛河有求必應卻淪詐欺共犯|律師精準掌握成功爭取不起訴!
一、案情簡介
當事人單身多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位網友,兩人越聊越投機擦出愛情的火花,於是開始線上遠距離交往,除了日常噓寒問暖外,對方也非常關心當事人的工作規劃,將當事人引薦給任職的公司,要當事人與公司合作開設網路店舖、出租銀行帳戶供收款等,以累積兩人的結婚基金,當事人為了心愛的另一半,與公司簽約後提供了銀行帳戶提款卡及密碼,孰料親愛的伴侶開始訊息越回越慢、最終已讀不回,當事人失去愛情依託的同時,也變成了幫助詐欺、洗錢的被告……
二、律師策略
提出完整對話證明無幫助詐欺、洗錢之故意
本件的客觀行為明確,當事人確實是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因此律師自主觀犯意著手,從當事人與「另一半」上千張的對話紀錄中,逐一擷取證明當事人從頭到尾是為愛而答應對方提議,甚至前往與公司主管進行面試、簽署合作契約,才會讓當事人誤以為是正當的賺錢管道,當事人也沒有因此收取不法報酬,主觀上確實沒有任何幫助詐欺、洗錢之故意。
三、案件結果
檢察官審慎檢視律師提出之對話紀錄,確定當事人實為感情詐騙受害人,認爲當事人根本不知帳戶被拿去詐騙所用,給予不起訴處分!讓當事人在感情失意之餘不需再無辜受司法制裁所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