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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網站交友被告兒少性剝削|急委趙若竹律師答辯獲不起訴!台中兒少性剝削律師/台中妨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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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經過:
善鈞日前在社群網站上觀看一名女生跳舞影片,因整體律動感佳,吸引善鈞目光,遂主動傳訊與對方認識。雙方後續開始聊天,平時除分享舞蹈相關話題外,也會交流生活及心事,善鈞因而逐漸對對方產生好感。
因女網友平時發布之影片影片穿著較為清涼,善鈞一時興起詢問對方是否願意傳送清涼照,惟對方此後便未回應。善鈞意識到自身言行不當,亦未再主動聯繫。
數日後,善鈞突然接獲警方來電,因涉嫌兒少性剝削案件,需到警局製作筆錄。善鈞上網查詢後,得知此類案件刑責甚重,但是否曾與人發生相關糾紛,無論怎麼回想皆無記憶。擔心影響未來工作及生活,善鈞決定盡速委任趙若竹律師協助擬定答辯方向,期望案件能圓滿結束。


二、案件結果:
趙律師在偵查中仔細檢視雙方對話內容及相關事證,提出數項有利於善鈞之辯護主張。首先,雖告訴人為未滿14歲之少女,但在社群網站上可見其有染髮、刺青等外觀特徵,讓善鈞因而誤認其已成年,難認主觀上明知對方為未成年。
其次告訴人與母親雖指稱善鈞曾要求告訴人以閱後即焚的方式傳送裸照,然經檢視雙方對話紀錄,對話內容僅詢問是否能傳送「清涼照」並非裸照,且後續亦未曾收到告訴人傳送之裸照。
此外,告訴人於偵查階段表示自己曾向善鈞告知其年齡為12歲,惟經調查扣案之電子產品及對話紀錄中,除未發現告訴人所指稱之裸照外,亦未發現有任何闡述年齡之對話紀錄。本件無任何積極證據可證實善鈞涉犯犯兒少性剝削,尚難僅憑告訴人單一指述即認定其有罪。
最終經律師一番強力辯護下,成功說服檢察官採納相關主張,最終成功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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